机构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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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部是学校负责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,负责编制、管理和执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,负责学校基建项目报建手续办理、设计管理、造价管理、施工管理和质量保修工作,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,为学校的教学、科研、学习、生活提供优质的用房和优雅的环境。基建部下设三个科室,分别为工程科、预算科、规划科,基建部现有职工10人,其中:处级2人,科级3人,中级职称6人,初级职称1人。

基建部职能

⒈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、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,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基本建设工作。

⒉ 依据学校发展规划,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的编制、调整、报批和实施工作。

⒊ 根据学校建设规划,对校园内新建、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、布局、定位进行管理。

4. 负责学校内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需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以及方案设计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编制、报批等工作。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办理的规划、建设等审批手续。

5. 协助资产管理部组织办理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、设备材料的招标工作。承办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的谈判、签订工作。

6. 组织和实施施工现场拆迁、清理和“三通一平”工作。

7. 对学校内由本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项目,在实施阶段全过程中,进行安全管理、投资控制、进度控制、质量控制、合同管理、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等工作。

8. 对由本部门承担组织管理工作的建设工程项目,负责预算编制和校内立项上报工作。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预算结算进行审查。

9.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搜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
10. 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阶段性验收、各专项验收、竣工验收及上报备案。

11.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