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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作风建设承诺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4-10-09

 

基建处作风建设承诺

 

 

    为了进一步提高认识,推动“改进工作作风,加强基建管理 ”,提高服务意识,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。基建处做出以下承诺:

一、   所有建设项目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,勘探、设计、监理、设备、施工全部实行公开招标。同时填写廉政监督备案表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

二、   加强基建管理效能建设,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。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办事效率,及时传达学院的会议精神并贯彻落实,领导交办事项,随交随办,不等不拖。

三、   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,搞好服务。在工程立项、设计阶段,事先征求使用单位意见,多与项目使用单位沟通和联系,使项目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要求,尽量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,节约项目建设资金。

四、   基建结算一律进入审计程序,责任到人,实行问责制。基建项目质量控制实行终身负责制。

五、   所有建设项目工地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第一现场,及时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。

六、   坚决杜绝项目管理过程中的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等腐败行为。

七、   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工作宗旨。接待师生员工的咨询要热情、礼貌,使用规范服务语言,做到文明礼貌、耐心细致。

八、   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,保证各项工作稳步推进。

 

      以上承诺,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进行监督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 监督电话:0355—3024337

       办公地址:文体活动中心二楼

       电子邮箱:jjc3024337@163.com